公司业绩

CORPORATE PERFORMANCE

内蒙古宝穗医药化工有限公司10000吨/年肌酸生产装置及配套设施安全现状评价

内蒙古宝穗医药化工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12月31日,法定代表人顾仁祥,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仟贰佰万圆整,注册地址位于内蒙古阿拉善盟阿拉善经济开发区乌斯太镇满都海街(现内蒙古阿拉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园),是一家生产肌酸为主的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

关键词:

安全 生产 使用 内蒙古 危险 报告 设施 化学品 许可证

所属分类:

在线咨询:

详情描述

安全评价报告摘要

项目名称

内蒙古宝穗医药化工有限公司10000/年肌酸生产装置及配套设施

报告名称

内蒙古宝穗医药化工有限公司10000/年肌酸生产装置及配套设施安全现状评价

报告类型

预评价         验收        现状      其他评价

评价范围

内蒙古宝穗医药化工有限公司外部安全条件、总图布置、生产装置、储存设施、公用及辅助设施、安全管理。

项目负责人

闵艳丽

技术负责人

刘俊

项目组成员

孙卫东、胡  玮、何  芳、孟红岩

报告审核人

袁景瑜

过程控制负责人

李少童

项目开始时间

2022.11.30

报告交付时间

2023.04.07

 

 

 

项目概况:

内蒙古宝穗医药化工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1231日,法定代表人顾仁祥,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仟贰佰万圆整,注册地址位于内蒙古阿拉善盟阿拉善经济开发区乌斯太镇满都海街(现内蒙古阿拉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园),是一家生产肌酸为主的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

该公司于2020710日取得阿拉善盟应急管理局下发的《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证书编号:蒙M危化使字[2020]000005号),许可范围:一甲胺,证书有效期至2023420日。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实施办法》(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7号,〔2017〕第89号令修订)的相关要求,该公司《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即将届满,现应申请《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延期换证。
报告结论:

内蒙古宝穗医药化工有限公司10000/年肌酸生产装置及配套设施安全状态良好,生产工艺及设备设施不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其重大危险源构成的个人风险和社会风险均在可接受范围之内,安全生产条件符合《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实施办法》(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7号,〔2017〕第89号令修订)的要求,具备使用一甲胺(CAS74-89-5,使用量7800/年)的安全条件。

 

 

 

 

相关业绩


图片名称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图片名称

陕西省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四路世融国际中心1806号

在线咨询

提交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