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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海纳斯石业有限公司柞水县蔡玉窑娘娘沟花岗岩矿开采及综合利用扩建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

陕西海纳斯石业有限公司柞水县蔡玉窑娘娘沟花岗岩矿开采(采矿许可证范围内,K1饰面用花岗岩矿体[1340m~1230m]和K2建筑用砂矿体[开采标高为1490m~1340m])及综合利用扩建项目生产系统与辅助系统的安全设施及安全管理。具体包括:总图运输、开拓系统、采矿工艺、防尘系统、供配电设施、防排水系统、防灭火系统、监测设施、排土场、建筑用砂矿(含表土风化层)破碎及生产加工区(建筑用砂加工区建设规模为130×104m3/a;骨料加工建设规模为300×104t/a)至骨料及成品砂止、饰面用花岗岩矿体至荒料堆场。

关键词:

项目 安全 花岗岩 有限公司 报告 柞水县 评价 西海 开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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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报告摘要

项目名称

陕西海纳斯石业有限公司柞水县蔡玉窑娘娘沟花岗岩矿开采及综合利用扩建项目

报告名称

陕西海纳斯石业有限公司柞水县蔡玉窑娘娘沟花岗岩矿开采及综合利用扩建项目安全评价报告

报告类型

预评价       验收      现状

评价范围

陕西海纳斯石业有限公司柞水县蔡玉窑娘娘沟花岗岩矿开采采矿许可证范围内,K1饰面用花岗岩矿体[1340m~1230m]和K2建筑用砂矿体[开采标高为1490m~1340m])及综合利用扩建项目生产系统与辅助系统的安全设施及安全管理具体包括:总图运输、开拓系统、采矿工艺、防尘系统、供配电设施、防排水系统、防灭火系统、监测设施、排土场、建筑用砂矿(含表土风化层)破碎及生产加工区(建筑用砂加工区建设规模为130×104m3/a;骨料加工建设规模为300×104t/a)至骨料及成品砂止、饰面用花岗岩矿体至荒料堆场。

本次评价不包括:饰面用花岗岩矿体荒料下游加工以及该公司其他生产经营项目;因本项目利用的原60×104t/a机制砂骨料车间(即“一期工程”,下同)已完成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程序,亦不在本次评价范围。

项目负责人

闫德明

技术负责人

蓝柳恒

项目组成员

董文芳、雪文辉、王启如、孟红岩、胡斌

报告审核人

程东雪

过程控制负责人

 

项目开始时间

2023.3.20

报告交付时间

2023.4.20

 

 

 

 

 

 

 

项目概况:陕西海纳斯石业有限公司位于商洛市柞水县蔡玉窑镇。公司成立于201211月,法定代表人为郭鹏飞。经营范围包括:矿产资源(非煤矿山)开采;建设工程施工;建筑材料销售;选矿;土石方工程施工;矿物洗选加工;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建筑用石加工等。

陕西海纳斯石业有限公司于20171017日取得柞水县蔡玉窑娘娘沟花岗岩矿《采矿许可证》。为认真落实《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关于矿产资源开发生态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经柞水县自然资源局同意,对原《采矿许可证》内标高超1500m秦岭保护范围的重点保护区和四方山保护区范围在矿区平面范围内进行扣除,并对蔡玉窑娘娘沟饰面用花岗岩矿K1新矿体进行资源储量分割。

建设单位按照相关要求,于2021825日取得了柞水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发的《陕西海纳斯石业有限公司固废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备案确认书》。完成了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并通过专家评审。委托陕西冶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陕西海纳斯石业有限公司饰面用花岗岩矿4m³/a机械化开采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并取得了《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的批复(柞应急发〔202141号),随后开工进行建设。

考虑生产规划和满足柞水县及商洛市当地基础设施建设及民用市场对饰面用花岗岩及建筑用砂的需求,建设单位在原采矿权范围不变情况下,进行了《采矿许可证》换发,规模增加至230×104m³/a,矿种调整为:饰面用花岗岩和建筑用砂。

随后,委托陕西弘毅地环勘测工程有限公司对采矿权范围内的储量进行了重新核实,编制完成了《陕西海纳斯石业有限公司柞水县蔡玉窑娘娘沟饰面用花岗岩矿资源量核实报告》,并通过评审。

委托陕西冶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了《陕西海纳斯石业有限公司柞水县蔡玉窑娘娘沟饰面用花岗岩开采加工扩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以下简称可研报告),主要对230×104m³/a矿山开采工程(饰面用花岗岩K1和建筑用砂K2)、废石加工利用和板材加工进行了可行性方案的编制。

本项目为扩建工程,设计矿山为山坡型露天开采方式,自上而下分台阶开采,采用公路开拓汽车运输方式,设计标高为1490m1230m,台阶高度为8-10m,山坡自流排水系统,配套1座排土场。加工系统采用半干法生产,其中粗骨料采用干法生产,制砂采用湿法生产。

建设单位为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主席令[2021]第88号,202191日实施)、《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安全管理规定》(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0〕第36号,201542日安监总局令第77号修正,201542日实施)等要求,委托陕西信泽高新技术开发有限公司进行该项目安全预评价。

报告结论:本预评价认定,该项目符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章、规范的要求,如果项目设计单位与建设单位能全面、认真落实本预评价和《可研报告》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与建议,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规范,则该项目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可以预防和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围内,陕西海纳斯石业有限公司柞水县蔡玉窑娘娘沟花岗岩矿综合利用项目在安全上是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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